据了解,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新强制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相关技术参数包括: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最大电机功率为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等。 为加强仁化县在用违标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维护仁化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2日上午,县交警部门对违标电动自行车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当天,记者在跟随县交警大队执法行动中看到,在县人民医院附近仁桥北路一带,短短2小时内,交警就查处了30多辆违章上路车辆,违章行为主要是违标电动自行车没有按规定办理临时通行号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从2020年1月1日起,未取得临时通行号牌的违标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仁化县道路通行,请广大市民不要听信部分商家所说“电动车不需要上牌”的传言;车辆上路必须持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驾驶摩托车与电动车出行都必须佩戴头盔,确保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转文:红山家园网编辑 图文:来源 县融媒体中心 张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