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通报表扬“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我县石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表现突出集体”荣誉被通报表扬,这是韶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镇级人民调解组织。 4月29日,石塘镇水历村委会上朱屋组的朱姓村民与何屋组因自留山土地归属权问题产生了纠纷,石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知晓情况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了事发地,就矛盾纠纷进行调处。 “先了解竹林周边的情况,再找到双方的村长,了解这块地以前的来龙去脉。我们要有一个准绳,从情理法各方面去折中处理。”石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冯海年说道。在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耐心劝说调解下,矛盾双方达成初步协议,约定在次日再进行依法协商。 近年来,石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大排查 早调解 护稳定”的方针要求,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切实发挥镇级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网格化管理,立足本地实际,服务当地党委政府,结合我们的工作本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县司法局副局长马良说。 因山林、土地、损害赔偿等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纠纷,是镇级调解委员会当下排查和处置的工作重点。石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调解优势,通过网格化管理,落实排查调处“定人”“定岗”“定责”三定工作方法,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纠纷苗头和隐患,第一时间采取有针对性的稳控化解防范措施,实现了排查全天候全覆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据了解,截至到2019年10月,石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矛盾纠纷7次,预防纠纷7次,无重大矛盾纠纷发生。调解各类案件39宗,调解成功39宗,成功率为100%,接下来,石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将继续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打防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