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富裕既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构建长效政策机制,通过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多种途径,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让广大农民尽快富裕起来。生活富裕是当前阶段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形式,它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起,充分体现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共同富裕是乡村生活富裕的目标导向和价值追求,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发展优势。
生活富裕,必须提高农民收入。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农民要增收,首先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打破城乡二元经济,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通过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长农业产业链,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把农业附加值留在农村内部。同时,合理布局生产、加工、包装、品牌,打造完整农村电商产业链。其次,要有效促进农民工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及其配套制度,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良好环境。
生活富裕,必须完成脱贫攻坚的任务。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以精准脱贫目标、标准为主线,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解决特殊贫困群体实际困难,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实现乡村生活富裕打好基础。扎实开展精细精确精微的“绣花式”扶贫,按照贫困户劳力状况、收入来源要素“四类分类”要求,采取“有劳力且有一定技术、有剩余劳力且可输转、有一定劳力在本地打零工,无劳力预备兜底”的办法,对贫困户进行精准分类、精准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生活富裕,必须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要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实施健康乡村战略,推动城乡教育和健康事业一体化发展,全面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要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大对人才尤其是返乡人才的支持力度。
一方面,对农村现有的技术能手、致富明星给予适当奖励,充分激发他们的带动作用; 另一方面,对于返乡创业的人才面临的资金、技术和用地等难题给予及时解决,通过乡土人才培育,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