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民政厅印发《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围绕“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加强核查,巩固实效”目标任务,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突出整治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检查各地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检查各地农村低保经办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检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
二是、查处“漏保”“错保”问题。将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漏保”“错保”问题。
三是、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将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四是、查处资金监管风险问题。将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各地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五是、查处火化人员数据比对不及时问题。建立火化人员数据长期比对报送机制,市、县两级民政局社会事务部门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被火化人员数据共享至同级社会救助部门,做好火化人员数据比对工作。县级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掌握救助对象的死亡情况,做到线上线下操作同步,实现动态管理、应退尽退。各地要根据比对和调查结果,及时停发相关待遇,在信息系统内清退,并追回多发放的资金。
六是、查处宣传培训不到位问题。检查各地是否及时向公众宣传、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低保政策情况,特别是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因刚性支出致贫等政策培训是否到位。
七是、查处救助信息化系统使用不规范问题。加大信息化核对力度,对新申请家庭必须在信息系统中审核审批。县级民政局和乡镇(街道)要实时更新,严格按照系统名册进行资金发放,使实际低保资金发放、系统发放名册、计财台账等三方面数据保持一一对应。 为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治理有序深入开展,广东省民政厅将建立2019年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对各市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指导推动各市细化年度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省、市、县三级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效率。
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省民政厅还将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此外,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12345等渠道,收集农村低保经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线索,省将直接督办,不断加大问题线索查处力度。 |